各系、部:
经学院领导同意,现就下达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课周数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7级、2018级均行课18周,第19-20周考试。
二、关于外聘教师、党政管理人员兼课
(一)关于外聘教师。外聘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拟任课程教学经验,每人每学期承担的课程不超过2门,教学任务不超过200课时。凡是校内教师能够承担的,不外聘教师。各系部应于本学期末完成新任外聘教师的试讲工作,做好外聘教师基本信息的记录存档,并报教务处审核。
(二)校内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兼课。确因课程专业教师不足需要兼课的,应当选聘具有相同课程教学经验和受聘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并经本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部门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每学期每人安排兼课不超过80学时。
三、关于选修课
各专业学生可以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选修科目中选择选修课。请各系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行课进度,从选修课中提出可供选修课程,供学生自主选修。各系请于11月28日前将选修课程报送至教务科。
四、关于上课门数和时数
为保证教学质量,校内教师原则上每人每学期安排课程不超过2门,实授不超过240学时。本系部教师数量不足时,可以从学院其他系部讲授相同课程的专业教师中选任。
五、关于合班授课
合班授课由教务处根据课程性质、师资和教室情况统一安排。
本通知下发后,请各系部尽快确定任课教师,于2018年12月12日(第15周星期三)下午5:00前将教学任务书(纸质打印版及电子版)、外聘教师联系方式(电子版)、教材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教务科21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