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提高学院教学工作质量,推动教学改革持续深入开展,强化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督导检查,根据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高学院教学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学院《关于加强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以课堂教学效果督导、落实教学规范、推动教研活动深入开展为重点开展教学督导,推动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督导内容
(一)强化政治建设与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加强教师遵守课堂政治纪律与师德师风规范的检查督导。通过督导听课、学生信息反馈、召开师生座谈会等途径,对教师遵守课堂政治纪律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随时了解任课教师落实立德树人、遵守师德规范和落实课程思政要求等情况,对老师课堂上的错误言行进行及时反馈、纠正。
(二)日常课堂教学情况
督导委员分组对任课教师逐人听课。重点对本学期承担授课任务的新聘任教师、开新课教师、外聘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目标、教学实施、教学素养、课堂教学改革、特色创新等情况进行听课督导,并面对面进行指导。每位督导委员本学期听课不少于20人次。听课时应完整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并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督导评教。教务处负责将督导信息反馈给各系部,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三)警体课程和公安专业实验实训课程教学情况
本学期重点对公安专业实训、实验、实习和全院开设的警体等实践类课程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范围包括公安专业实验实践类课程、警体课程的实施方案、课程设计、实践实训内容、实践形式、考核方式等。每位督导委员督导实验实训课不少于5节。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提高实验实训课教学质量,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确保校内实践课开出率达到百分之百。
(四)系部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督导委员分组对督导系部的教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通过查阅教学档案资料、列席教研活动、指导教师(学生)竞赛活动等方式对系部教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每组集体开展教研活动督导不少于3次。在学期中教务处组织对各系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研室工作情况、系部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听课、同行听课、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
(五)抽查公安专业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批阅情况
10月20日前,督导公安专业的督导小组完成对督导系的公安专业上学期期末各门考试课程的阅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抽查。每门课程抽查不少于1个区队的试卷。
(六)系部常规教学管理工作情况
教务处组织各系部和督导委员加强全学期教学工作的过程性检查,开展期初、期中、期末阶段性教学检查督导。期初重点检查教学准备情况及教师教案、课件、授课计划与教学秩序;期中重点检查督导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作业布置批改情况,教师调停课情况、学生信息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期末重点督导检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期末考试组织、命题规范、试题审核、流水阅卷等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督导人员应客观公正评价被督导系部和教师的工作,尤其是要客观如实评价教师遵守政治纪律和师德师风情况,并做好督导工作记录。
(二)院领导和教务处负责人、系部主任按照学院《院级领导听课制度》《听课制度》的要求进行听课,听课范围包括专业课和思政课。院领导每人本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系部主任、教务处负责人每人听课不少于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每人听课不少于10节。
(三)各位督导委员可以单独或者集体听课。列入安排表(见附件)的为每名督导委员必听教师。在完成集中听课任务的基础上,再按照分组完成对负责系部其他教师的全员听课。
(四)本学期内分别召开至少1次听课系的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由督导委员按照负责督导的系部组织进行,征求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和系部日常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或建议。通报反馈被听课教师教学情况,听取教师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关系部和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