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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陕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顶岗实习,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应充分尊重学生以及家长的意见,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参加。

(二)各系根据学情研判和不同学生实际情况安排实习。

(三)尽量安排学生在当前所在地区实习,减少人员流动。除非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在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开展实习。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实习前安全教育

各系应通过远程会议、班级群等形式对参加实习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实习纪律,使学生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的形势,树立安全意识,在做好实习工作的同时,把个人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加强实习安全管理

各系要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各系要安排专人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健康防护,如果发现实习学生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必须第一时间中止实习,采取果断措施保护师生安全。

(三)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各系应做好实习学生信息的报送工作。在实习过程中应安排责任心强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专业指导和日常检查工作。可通过电话、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立实习工作检查台账,并做好实习检查工作记录。

(四)做好学生实习考核

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实习指导和总结考核工作。学生实习结束后应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等。因疫情影响中止实习期间的实习日志可不填写,但需结合全国抗击疫情和自己所见所闻完成一篇个人心得(不少于1500字),其他时段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按原要求完成。实习成绩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制记录考核成绩,考核结果记入学生学业成绩、纳入学籍档案。